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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个省级规划!宁夏正式发布《关于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0-05-07 05:25:34

一、最低调的发展目标


对比起动辄百亿产值的发展目标,宁夏的氢能产业发展意见可谓相当低调,不排除宁夏另行发布新的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制定新发展目标的可能。


二、银川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先行示范


宁东基地是国家14个亿吨级大型煤炭基地、 9个千万千瓦级大型煤电基地、 4个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及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之一,具备大量的副产氢资源。宁夏政府已经意识到煤化工合成气制氢过程副生大量二氧化碳、不符碳减排趋势,宁东基地必须尽快找到电解水制氢等安全绿色的第二氢源。 在2020年4月,宁夏政府为《宁东基地氢能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宁东基地氢能产业发展进行专项设计。


附:《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全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51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的通知》(发改基础〔2016〕2795号)、《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26号)等文件精神,培育发展氢能产业,促进我区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以及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跟国内氢能产业发展步伐,发挥我区资源优势,把发展低碳绿色产业作为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与经济转型升级的引领工程,构建创新能力强、产业化水平高、配套设施完善、示范应用领先的氢能产业体系。

创新驱动、持续发展。把创新作为第一要素贯穿始终,激发企业和社会创新活力,加强产学研融合,重点推动科技创新、模式创新。

融合发展、协同推进。明确各地氢能产业发展定位,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产业协同、部门协同,形成优势互补,技术、金融、产业深度融合的氢能产业发展生态。

(三)发展目标。依托我区现代煤化工、清洁能源聚集优势和石油化工产业基础,发展低成本氢源。在产业基础好,具备发展条件的银川地区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先行开展制氢、储运、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力争建成1座—2座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加氢站,布局建设氢能产业示范园区和服务平台,集聚氢能产业链企业,形成集群发展。积极支持银川市率先开通1条—2条示范公交线路运营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并逐步扩大到银川都市圈城际间氢燃料电池客运车示范运营。适时开展氢燃料物流车、市政环卫车等示范运营。培育一批氢燃料电池和动力系统集成研发制造企业、氢能装备制造企业、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营与配套服务企业,做优做强氢能产业,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一)优化产业布局。发挥我区煤炭资源储量丰富、现代煤化工产业技术先进、太阳能风能资源富集等优势,合理配置生产要素,优化基础设施布局,推进氢能产业资源整合。依托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国家级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和我区氯碱化工产业基础,加快推进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氢能友好示范产业园建设,积极发展氯碱制氢。试点建设制氢工程示范和产业化应用,打造低成本氢源生产基地,探索开展储氢输氢及氢能综合利用等技术联合攻关。围绕银川都市圈规划,布局建设氢燃料电池整车制造及零部件配套产业链。发展新能源汽车租赁、融资租赁等服务性产业。(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五个地级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三)构建全产业链发展支撑体系。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围绕制氢、提纯、储存、运输、加氢站建设、加注、氢能燃料电池、氢能汽车等产业环节,构建生产、研发、应用、服务于一体的全产业发展体系。打造制氢储氢加氢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平台、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研发平台、氢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生产平台、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推广平台、氢能产业检测服务平台、氢能与传统能源及其他新能源协同管理平台,深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对落户我区的氢能产业链相关企业,符合投资条件的项目,自治区政府投资基金按市场化方式给予融资支持。建立由能源生产、装备制造、交通运输、冶金材料等领域企业和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组成的产业联盟,集聚各方在产、学、研等方面的资源,优化产业及市场协调,加强氢能技术合作,推动氢能跨领域应用,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全面推进氢能产业创新与创业,对符合条件的氢能产业首台(套)技术装备、新材料首批次给予保费补贴。(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厅,五个地级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五)重点培育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积极引进一批具有较强带动力的氢燃料电池汽车、氢燃料电池电堆、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氢燃料电池用空压机、氢气循环泵、高效催化剂、全氟磺酸质子交换膜、膜电极、双极板、增湿器、氢燃料电池升压变换器、空气过滤器、备用电源等关键零部件产业龙头企业落户我区。支持区内企业通过技术合作与整车生产企业开发生产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动氢燃料电池整车生产零部件配套本地化,逐步形成集群效应。对氢燃料电池公交车,按照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相应补贴,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厅、国资委,五个地级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公司)

三、保障措施

(二)统筹规划引领。系统谋划氢能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示范运营推广等发展规划和实施细则,加强各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衔接,研究制定整合利用全区风力、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相关电价、交易、消纳等措施,切实降低可再生能源制氢电能成本,提高电网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率。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氢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建设人才队伍。加快集聚氢能领域高端领军人才,加强与国内外“高精尖缺”人才团队的主动对接,积极引进氢能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以项目为依托,培育一批氢能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应用检测及各类高技能应用型创新人才,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本意见自2020年6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


                                               2020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